全体供水职工: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作为短途出行交通工具,因经济、便捷、节能备受大家青睐。但由于部分人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极易因缺乏有效保护而受到严重伤害,颅脑损伤是道路交通事故致死的最主要原因,其中涉及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颅脑损伤致死的人员占比更高。
据统计,近年来,我市涉及电动自行车的事故占交通事故总数的70%,因未佩戴安全头盔导致死亡的高达80%。从预防伤害角度看,安全头盔在遇到撞击时,能吸收大部分的撞击力。有效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能够减少大约63%的头部受伤和88%的颅脑损伤,是骑行者遇到危险的最后一道防线。正确佩戴好安全头盔,将会显著降低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伤亡率。
为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安全防护水平,减少非机动车道路交通伤亡事故,市供水有限公司向全体供水职工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正确佩戴头盔。骑乘自行电动车时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负责,更是对家人、社会的负责。须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酒驾、不逆行、不闯灯”。
二、党员干部要带头。广大党员干部和要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骑乘电动自行车时戴好安全头盔。
三、争当文明交通志愿者。主动宣传“骑乘电动自行车戴好安全头盔”。劝阻不文明交通行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和感染身边的人,告别交通陋习,引领文明交通良好风尚。
四、质量安全要重视。骑乘电动自行车时请选择识别性较强的浅色头盔佩戴,尽量不选黑色等在夜间或特殊情况下影响识别的头盔,且一定要购买并佩戴经过国家3C认证的安全头盔。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既是对个人生命安全的保护,也是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素质的体现。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戴好安全头盔,争做文明市民,携手共建文明、安全、畅通的交通出行环境。
阜阳市供水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