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广大职工家庭: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安徽省妇联、安徽省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绿色家庭创建行动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向全公司职工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争做“生态文明”的倡导者。理念是行动的先导,我们要深刻认识面临的生态环境危机,自觉做到保护环境、建设生态文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牢固树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提升生态文明意识和环境科学素养,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争做生态文明的倡导者和参与者。
争做“家庭节能”的实践者。家庭成员积极采用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让我们从节约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克油做起,从垃圾分类、资源循环利用、抵制白色污染做起,坚持把绿色理念贯穿于衣、食、住、行全过程,渗透到我们生活的各个层面,注重绿色消费,坚持低碳出行,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成为每个家庭的自觉选择和时尚生活潮流。
争做“绿色消费”的践行者。家庭主动优先购买和使用节能电器、节水器具、等获得节能、节水产品或绿色产品认证,并依法加贴能效、水效标识或绿色标识的产品,不用或少用塑料袋、塑料餐具等一次性用品,减量包装、适度消费,减少清洁洗涤用品使用量,避免或减少对环境的污染,不购买、不食用、不使用受保护的野生动植物制作的食品和产品,在日常消费中做崇尚绿色健康,保护自然生态的践行者。
争做“绿色出行”的推动者。鼓励家庭成员出行优先选择步行、骑行、公共交通、共享交通等低碳绿色出行方式,购车时优先考虑新能源汽车或小排量型汽车,做到节约能源、提高效能、减少污染,让洁净延伸到每一个角落,让绿色播撒每一片视野,让我们的家园更整洁、更优美、更幸福。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绿色家庭着手,用我们的实际行动为大美阜阳增添一份新绿,让阜阳的天更蓝、水更清、地更绿为阜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供水人应有的贡献!
附件:城镇绿色家庭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