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4年5月27日,阜阳市第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由阜阳市发改委批准立项。
2014年5月27日,阜阳市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14]206号文件批准项目立项。
二、2014年8月29日,阜阳市环境保护局批准《市二水厂升级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014年8月29日阜阳市环境保护局以阜环行审字[2014]43号文批复同意该报告。
三、2015年5月28日,阜阳市发改委批准《阜阳市第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阜阳市第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15年3月20日通过由阜阳市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2015年5月28日,阜阳市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15]223号文批复同意该报告。
四、2016年6月13日,阜阳市发改委批准《阜阳市第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
2016年4月12日,阜阳市第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通过阜阳市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2016年6月13日阜阳市发改委以发改投资[2016]372号文批复同意该设计。
五、2016年7月11日,阜阳市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核发阜阳市第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六、2016年10月24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阜阳市第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中标单位。
2016年10月11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第一中标候选人。2016年10月24日,确定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为阜阳市第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单位,施工中标价为57846120.95元。
七、2016年11月21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阜阳市第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监理中标单位。
2016年10月11日,截止项目开标时,无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造成该项目第一次招标流标。2016年11月11日,项目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2016年11月21日,通过公开招标确定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为阜阳市第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单位,中标费率为0.54%。
八、2016年12月22日,市规划局核发阜阳市第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规划许可申请审核告知书。
九、2017年2月6日,阜阳市第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全面开工。
2017年1月25日,市住建委核发阜阳市第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施工许可证。2017年2月6日,阜阳市第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工程全面开工建设。项目勘察单位为阜阳市建筑设计研究院,项目设计单位为天津市华淼给排水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项目施工单位为河北省第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项目监理单位为安徽恒信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十、2018年4月,阜阳市二水厂升级改造工程项目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
2018年3月,项目各新建单体结构主体已完成,各单位内、外墙装饰工程已完成,工艺管道、排水管道等工程已完成,机电设备已安装、调试,项目累计完成投资5775.8万元。2018年4月,项目新建设施和水处理工艺通过竣工验收并正式投入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