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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日报》报道:阶梯式水价将实行 我市积极筹划实施


《阜阳日报》:阶梯式水价将实行 我市积极筹划实施   

 日报记者 杨飏     实习生 张玉双

     日前,省物价局、住建厅联合发出《通知》,2015年底前,我省设市城市(含县一级)将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阶梯设置不少于三级,以价格杠杆提升居民节水意识。记者从有关单位获悉,我市已着手开展此项工作,初步制定具体实施意见,“一表一户”改造工程等配套工作也在加快推进,为今后实施阶梯水价创造了有利条件。

     阶梯水价有望提升节水意识

    “就全省而言,我省是一个水资源短缺的省份。对于我市而言,水资源短缺的状况同样较为严重。”市供水总公司承诺办主任党立告诉记者,我市多年平均水资源总量32.215亿立方米,可利用总量19.587亿立方米,人均水资源量约410立方米,是全省的三分之一,全国的五分之一。
    对于阜城水资源短缺的原因,党立介绍说,虽然阜城河流较多,但可作为饮用水源使用的不多。目前,阜城饮用水水源为茨淮新河的地表水和深层地下水。但随着城市的发展,居民用水量不断增加,浪费水资源现象也不断增多。去年夏天,茨淮新河水源地水位曾一度告急;而且由于阜城仍有大量自备井存在,导致阜城地下水水资源也日益枯竭。
    “在缺水情况下,实行阶梯水价,是节流的较好措施。”市物价局商价科科长李其元认为,价格是影响消费的重要因素,在水资源短缺的情况下,实行阶梯水价制度能充分发挥价格因素在水资源配置、水需求调节等方面的作用,能够增强企业和居民的节水意识。

     我市相关工作正在筹划中

     根据《通知》,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阶梯设置应不少于三级:第一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保障居民基本生活用水需求;第二级水量原则上按覆盖95%居民家庭用户的月均用水量确定,体现改善和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的合理用水需求;第三级水量为超出第二级水量的用水部分。原则上,一、二、三级阶梯水价比例应不低于1:1.5:3,具体由各地根据当地水资源禀赋状况等因素确定。
   《通知》还明确,实行阶梯水价三年内,应基本完成居民用水“一户一表”改造。新建住宅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分户水表,便于户外读表。对未实行“一户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户和执行居民水价的非居民用户(如学校等 ), 暂不执行居民阶梯水价,水价标准按高于第一级阶梯价格水平核定。
     李其元告诉记者,我市实行阶梯水价的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启动。经过前期考察以及与供水企业协商探讨等,已形成了关于我市阶梯式水价制度的实施意见,目前,该意见已递交省物价局。“待省物价局的反馈通知下达后,市物价局会制定我市具体的实施方案。”李其元说。
     在“一户一表”改造工作方面,早在2002年,市供水总公司就已经开始实施阜城总表用户的户表改造工作,今年市供水总公司进一步加大了改造力度,目前改造完成率已在90%以上。下一步,市供水总公司还将加快一表一户改造工作力度,为阶梯水价的全面推行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