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起至今,阜城用水价格未曾调整。但在此期间,因用电等成本的上涨,造成供水企业运营成本增加,长此以往将不利于阜城供水安全保障。此外,我市人均水资源水平低,人均占有水资源量仅为全省的1/4、全国的1/8,适当调整水价将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提高市民节约用水意识。在充分调查研究和听取社会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市物价局近日正式下文,决定于2014年1月1日起,适当调整阜城自来水价格。
根据调整后的阜城自来水价格新标准,阜城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由目前的1.06元/吨,调整为1.3元/吨,每吨涨0.24元;合并工商业用水价格,即将工业用水、服务业用水基本水价分别从原来的1.3元/吨、1.5元/吨,统一调整为1.64元/吨;新增特种用水价格3元/吨,涉及洗车业、纯净水生产企业、工程施工用水、高档娱乐业、桑拿业等行业;水资源管理费按省定价格执行到位,由原来的0.16元/吨调整为0.26元/吨;低保户每月每户继续免收4吨水费用。
目前,水资源管理费和污水处理费都由市供水总公司代收。收取的污水处理费用将全部用于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再生水生产能力和污泥无害化处理水平;收取的水资源管理费则全部用于建立市水资源节约专项资金,投入全市水资源的利用和保护、节水工程和节水项目奖励等方面。